全面取消限售
取消原“购买住房(含二手住房)在取得不动产权证2年内不可转让;法人单位购买住房(含二手住房),在取得不动产权证3年内不可转让”的政策规定,只要取得不动产权证,即可出售,相关税费仍按税费政策规定执行。
延长相关购房补贴优惠政策
对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期间,在市区范围内出售自有住房,并在2025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购买(以网签备案时间为准)新建商品住房的家庭,给予“卖旧买新”契税补贴。补贴标准:给予新房所缴纳契税30%的补贴;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含)以上的,再给予30%的补贴。上述补贴标准,单套补贴总额最高不超过5万元。
在2025年4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老年家庭(家庭中有年满60周岁的老人)购买市区指定的新建商品住宅,或是参与全市相关房地产开发企业住房“以旧换新”活动(旧房属于老年家庭,新房不论是给老年家庭还是子女),支持鼓励相关房地产开发企业按每套发放不低于5万元的消费券。在此期间老年家庭在“以旧换新”中需要旧房返租过渡的,支持鼓励相关房地产开发企业免除旧房3个月租金。
给予多子女家庭购房补贴
对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后新增的本市户籍多子女家庭,购买市区新建商品住房(以相关政策发布时间为准),在取得不动产权证后,由新购商品住房所在地政府(管委会)给予3万元的一次性购房补贴;对多子女家庭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自住住房且符合贷款条件的,适当提高公积金贷款额度。
公积金贷款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有关工作要求,持续推动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经无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将我市住房公积金相关使用政策调整如下:
一、职工家庭在无锡市行政区域购买第二套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不得低于房屋总价的20%。
二、职工家庭在无锡市行政区域内购买自住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本人符合贷款条件的,最高贷款额度调整为80万元;借款人及配偶均符合贷款条件的,最高贷款额度调整为100万元。
三、生育二孩或三孩的本市户籍家庭,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按现行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实行贷款额度与借款申请人公积金缴存年限、缴存余额挂钩。借款人本人符合贷款条件的,在可贷额度基础上增加20万元,但最高贷款额度不得超过100万元;借款人及配偶均符合贷款条件的,在可贷额度基础上增加30万元,但最高贷款额度不得超过130万元。
四、签订逐月委托还贷协议的职工,在委托还贷期间,委托还贷的保留余额调整为逐月还贷委托协议签订之日前,最近一个月的住房公积金(不含新职工住房补贴)月实缴额的6倍。
五、偿还异地住房贷款的职工及无法办理住房公积金委托还贷的职工,可每年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用于一次性偿还或分次偿还住房贷款本息,但同一笔贷款单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剩余贷款本息,累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贷款本息。
职工办理柜面还贷提取后,再次申请办理还贷提取的,须在上次还贷提取满一年后。
六、职工在无锡市行政区域以外城市缴存住房公积金,并且夫妻双方或其直系亲属(父母、子女)任意一方为无锡市户籍的,在无锡市购买自住住房时,持缴存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可向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办理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
七、符合我市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条件的职工,可按规定向无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办理商业性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或商业性住房贷款转组合贷款业务。
八、本通知自2024年5月7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本通知施行之日前相关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未尽事宜按原有规定执行。
无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4年5月6日
自2024年5月18日起,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0.25个百分点,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调整为2.35%和2.85%,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调整为不低于2.775%和3.325%。
中国人民银行
2024年5月17日
商业贷款
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适应我国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的新变化、人民群众对优质住房的新期待,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现就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对于贷款购买商品住房的居民家庭,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15%,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25%。
在此基础上,中国人民银行各省级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各派出机构根据城市政府调控要求,按照因城施策原则,自主确定辖区各城市首套和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下限。
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2024年5月17日
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适应我国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的新变化、人民群众对优质住房的新期待,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现就调整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取消全国层面首套住房和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
二、中国人民银行各省级分行按照因城施策原则,指导各省级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根据辖区内各城市房地产市场形势及当地政府调控要求,自主确定是否设定辖区内各城市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及下限水平(如有)。
三、银行业金融机构应根据各省级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确定的利率下限(如有),结合本机构经营状况、客户风险状况等因素,合理确定每笔贷款的具体利率水平。
此前相关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中国人民银行
2024年5月17日
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面积为14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
面积为14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
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住房,面积为14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14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
市区个人住房转让增值税免征年限按国家规定执行,由5年调整为2年,2022年5月1日起执行。
继续落实《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支持居民换购住房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2022年第30号)规定,纳税人出售自有住房后,1年内重新购买住房的,按规定条件申请退还相关个人所得税。